房屋結構問題,請找鑫一諮詢!
當建築物由於設計、施工或使用管理的不當,而造成結構受損,如設計不當產生短樑、短柱行為,保護層不足,造成混凝土剝落及鋼筋銹蝕,基礎設計不當產生不均勻沉陷,造成樑、柱、牆的龜裂,混凝土品管不佳造成混凝土強 度不足等等,都會造成對結構構件的傷害。
在民國六十三年以前建築技術規則無所謂耐震設計的規定,因此所建造之房屋結構其耐震能力較差。而在六十三年以後所興建者雖然有了耐震設計的基本要求,但與目前規範比較起來仍然有相當差距,加上以往施工品質管理的鬆 散,再再皆影響了建築物本身的韌性及耐震能力。因此對既有建築物經過耐震能力評估後,如果判定為耐震能力不足之結構,基於人民生命安全的考量,則必須儘快進行修復或補強。
基本上修復是以維持結構物原有強度,防止繼續劣化,如混凝土的剝落、鋼筋的銹蝕以及樑柱的龜裂等等。而補強則是以提高構件之韌性、強度及結構耐震能力為目標。